上海市公有住房如何出租
上海市公有住房如何出租
更新时间: 2025-05-25 09:16:53 责编:酷奇网

1)上海市公有住房如何出租

上海市公有住房出租需要满足一定的规定,因为按照“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根据此条款,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但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这两条规定,公房就可以出租。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原则是如果承租人(个人)将所租用的公房出租,前提条件是需经公家(原出租人)同意。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2)上海市公有住房如何置换

上海市公有住房的置换,公房承租人为改善居住条件,已购买其他住房,需要转让公房使用权的,在征得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后,可以申请公房置换。办理程序为:

1、提出申请。公房承租人到公房置换单位,提出公房置换申请,并与房屋置换单位签定公房置换协议,提交上述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房承租权购买方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受理核查。公房置换单位受理申请并核验证件后,到房屋所属房管站对置换房屋进行核查。房屋所属房管站对将要置换公房的租金交纳情况、违章拆改情况、租赁纠纷情况及其它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3、办理手续。对符合置换条件的,公房房屋置换单位给予办理置换手续。置换双方缴纳费用,由公房购买方领取《公产住房置换单》,并到公房所属房管站办理承租手续。

3)杭州公有住房如何购入

杭州公有住房购入流程:

1、公有住房承租人在落实受买人后,先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简称《出售合同》)。

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成交双方当事人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过户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3、原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收到经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的《杭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简称《过户审核表》)后。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及《出售合同》、《过户审核表》等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所有权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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