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常用的几种骗术手段是:
1、以次充好偷换概念;
2、低开高走临时加价;
3、有些中介卖房时会使用拖延战术,等到有人可以出更高的价格买房,就会以卖方反悔为借口,将房子卖给出高价的人;
4、隐瞒房屋真实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二手房房屋中介的收费是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不超过每宗500元;代办贷款服务收费,不超过每宗300元;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不超过每宗200元。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筛选客户。对于租房的人员来说,各种各样的都有,有的时候很难辨别谁比较可靠,他们是否会对屋子设施造成损坏等等,费时、费心;追讨租金:客户不按时支付租金,就需要您多次上门催缴,再加上人口流动性强的因素,就更会增加上的风险,费时、费心、费力。
2、次招租。由于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变化快,所以频繁的更换租住住宅也是一种常态,致使出租者可能在一年内能需要2—3次招租,而每次招租,都会导致您成本的增加,且费时、费心、费力。
3、维修繁琐。对于屋内的物件用久了都容易坏,小到灯泡,大到刷墙补地,都会在很大程度上浪费时间和精力;有的时候还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另外也要注意承租期满时各项费用结算,因为一些小区水、电费半年才收,以上费用可能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才能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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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中介贯穿在房地产业经济运行的全过程之中,为房地产业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提供了多元化的中介服务。房地产中介在我国既是一个年轻的行业,又是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它具有服务性、流动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在房地产业中起着重要作用。
卖方买方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品牌中介应该向买家收取2%,卖家1%不过卖方的中介费是可以商量的,好多卖家都不交中介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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