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继承是有条件的,只有当产权人过世后,才能够申请继承手续,倘若产权人仍然在世,申请人是不能办理继承手续的,也就没有产生继承关系。当产权人在世时,倘若想把房产留给子女或他人,是不能用继承的方法,而应采用赠予、出售等方法。
2、申请人在办理继承时,倘若产权人在生前立有遗嘱,则要遵从遗嘱来办理手续,并且要对产权人留下的遗嘱进行公证,等公证办好之后,才能办理房产变更。
3、当产权人过世后,申请继承房产的人,应是合法的继承人,如产权人的子女、父母等。倘若在遗嘱中,产权人有指定说明,房产由他人在继承,这也是可以的。
判决房产的继承,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房产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避免房产继承纠纷,建议采取立遗嘱的办法:
1、提前订立好遗嘱,将房产进行处理。订立遗嘱时,尽量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2、遗嘱中约定的房产应该具体明确,尤其是房产的具体坐落位置。
3、自己书写的自书遗嘱,立遗嘱人死亡后继承人之间也可能发生纠纷,有些继承人会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质疑。所以说,自己立遗嘱时建议同时进行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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