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是否为公有住房
如何判定是否为公有住房
更新时间: 2025-05-26 01:46:32 责编:酷奇网

1)如何判定是否为公有住房

公有住房指的是由政府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资销售建设的住宅,在住宅没有卖出去之前,住宅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共有住房,主要是由本地的政府来建设的,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供房的大量存在,是因为我国长时间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在住房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公房的出售租金提升已经成为了趋势。共有租房的租金是由政府统一规定的,一般只相当于同地段同档次私有住房租金的5%到10%,共有住房人缴纳的公房基金基本只用于房屋维修的成本费用支出,房管部门并不从公房租金中营经营获利。

2)企业公有住房怎么卖

企业公有住房买卖出售流程如下:

1、公有住房承租人在落实受买人后,先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成交双方当事人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有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3、原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收到经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的《过户审核表》后,持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所有权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4、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审核表》及有关资料按规定分别向财税部门和交易中心交清全部税费或保证金后三天内,凭税费或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

5、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6、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仍按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办法执行。

3)公有住房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公有住房居住权的转让问题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是无效的,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就会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进行赔偿,对于符合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确认其买卖关系有效,对于不符合善意取得。要见的确认其买卖关系无效,如果买受人在买受,公有居住权的时候,为善意无过失则采取牺牲他人共有。利益而维护交易秩序和交易规则的立场。确认买卖关系为有效,否则的话确认合同无效将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则应双反第三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因此只有确认合同有效,才能真正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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