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可期待利益的条件有哪些
不支持可期待利益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5-05-29 05:54:58 责编:酷奇网

一)不支持可期待利益的条件有哪些

不支持可期待利益的条件是须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利益的益是什么意思

利益的”益”意思:好处,有好处。

解释:

1、对人或物有良性影响的事物。

2、指利生益世的功德。

例如:除了人民的利益,我们没有别的期求。

利益是一个社会学名词,指人类用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系列物质、精神的产品,某种程度上来说,包括:金钱、权势、色欲、情感、荣誉、名气、国家地位、领土、主权等所带来的快感,但凡是能满足自身欲望的事物,均可称为利益。

三)关于利益的成语急

1、受益匪浅:指收获不小,有很大的收获,一般指意识形态方面。

2、利益均沾:有好处,大家都有一份。指平等合理地取得各自应有的利益。

3、既得利益:指人们或集团已经获得的,法定的某种特别权益。

4、见利忘义:见到有利益可图就不顾道义。

5、益国利民:对国家、对人民都有利。

四)房屋征收所涉及的问题,满足利益的需要

房屋征收决定的做出机关有哪些?按照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决定的做出机关是市(县)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相关要件有哪些?(一)、首先要满足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二)、确需进行征收,无其他可替代方法来完成。(三)、征收补偿的费用要足额要到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公共利益的界定: 1、公共利益必须是为不特定的多数人而进行的房屋征收;2、必须是法律允许的合法的;3、必须是可期待并且在社会实践当中是可实现的。对确需进行征收的界定: 1、无其他可以替代的方法来完成;无其他土地、无其他方式来完成。补偿费用足额到位: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要把相应费用足额到位,防止产生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补偿费用不能及时到达被征收(拆迁)人相应账户上,也违背了征收补偿相关的实施意见。

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要进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做出 1、做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制定后,要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 3、意见反馈后,如果有相应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情况要及时进行修改。 (二)、如果涉及到旧城改造,要进行听证会; (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涉及到多数人的,征收补偿决定必须经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才能颁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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