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改变给公众带来了资源共享的方便,盘活闲置的文化资产,延展了城市的文化记忆,响应了人们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让沉睡于民间的个人藏书重新进入社会流通,激活藏书背后隐藏的人文价值。
西城区从2014年开始谋划对红楼进行改造提升,由政府提供公共空间,委托社会机构运营,红楼藏书楼的主体藏书区由原来的大影厅改并且造而成,大厅平时作为阅览区域开放,也可为各类读书会、讲座、研讨、报告、新书发布、阅读沙龙等阅读推广活动提供场地。西楼部分提供阅读需要的餐饮、休闲等配套服务。此外,藏书楼还设计了口述史采制工作室,未来将面向入藏者及社会公众提供个人口述录制和定制化出版服务。
70年后,土地依然是国家的,可这并不代表房子不属于你。因为房子是你的私有财产,你是拥有永久的使用权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居民产权到期后自动续约,所以大家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住宅问题,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进行续约,而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证明。《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可以自动续期。土地上的房屋和其它不动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从上面可以看出,当房子到期时,它可以更新。房屋使用权必须由个人所有,但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1、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
2、房随地走,国家补偿。
国家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
3、政策持续调整,法规适时完善。
国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整个房地产业,都没有意识到产权期限潜在的危机。
左右房地产价格的主导因素还是以市场为主,不过,国家政策的持续调整和法规适时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房屋产权及其价值的理解,购房者也将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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