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更新时间: 2025-05-29 09:18:39 责编:酷奇网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转包的。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2、什么情形下不支持离婚赔偿

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1、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

2、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4、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在什么情形下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呢

在下述两种情形下,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

2变更会计政策以后,能够使所提供的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更为可靠、更为相关。

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具体包括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简要阐述、变更的日期、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例如,依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所依据的文件,如对于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发生的变更,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4、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可以选择以诉讼方式离婚的情形有: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的。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公司什么情形下可以回购公司股权

对于有限公司股东来说,《公司法》第7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于股份公司股东来说,公司法第142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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